1月5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共审各类民商事案件33322件,同比增长14.17%,占全省各级法院结案总数的81.6%。
2015年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11118件,民间借贷案件2010件,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案件1829件,在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商事合同、房地产开发、金融纠纷、企业兼并等商事案件18365件,促进了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
青海省法院积极落实生态建设部署,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2014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城西区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最高法院在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青海省法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多种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张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