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中院试点“司改” 办案效率质量双提升

2015-12-29 15:43  来源:宁夏长安网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半年来,首批有29名法官被纳入员额制管理,截至11月底,共受理各类案件2146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44.23%,结案率居全区法院前列,发改率在全区5个中院中最低,做到了改革试点工作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2015年3月,吴忠中院及青铜峡市法院、盐池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7月15日,宁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吴忠中院成为我区首家试点中级法院。“改革启动后,部分法官从最初的期盼变成了不安,原因是改革明确了两个核心点,一个是首批员额内法官的人数限制在现有编制的30%以内,二是承办法官将对案件终身负责。”吴忠中院主要负责人说,这是国家要逐步使司法审判队伍专业化、精英化,但在这个进程中,将有一批在中国司法进程中甘当铺路石的人作出奉献。

  经过2个多月的攻坚,《吴忠中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炉。接着,历经12次修改后,报自治区党委批准通过。

  随后,通过量化赋分考核,该院遴选出首批入额法官。这批法官年龄结构比改革前有所下降,学历结构和法律专业结构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为建立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愿意退后,让年轻同志上去。”“我愿意让能力比我强的同志走上审判岗位,我来做辅助工作。”一些首批未入额的法官真诚地说。

  “改革初期,我们心存疑惑,审判法官一下子减少五分之二,案子能不能在审理期限内办结?”记者在吴忠中院立案庭采访时,一名正在办理立案手续的律师说,“但改革带来的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打消了我们的疑虑。”(张涛)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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