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检察人员尽责履职 做好监狱检察工作

2015-12-18 14:58  来源:羊城晚报

  在广东省深圳市,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城市的最边缘,因为往日的罪行在高墙电网内与世隔绝,接受强制学习和劳动改造。他们是深圳监狱的服刑人员。他们渴望改过自新、重获自由,但因为曾经误入歧途,他们的人生遭受到重大的挫折,艰难跋涉在人生最寒冷的冬天。

  在深圳,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每日奔波百余公里,栉风沐雨,忠实履行派驻检察监督职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他们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驻深圳监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他们深知,今天的服刑人员在不久的将来都要回归社会,其改造成败与否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休戚相关。他们于法从严、于情从宽,以情法双赢为目标,坚定地为服刑人员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A 职务履行

  开展工作 和服刑人员“斗智斗勇”

  “治重症需下猛药”,这是驻监检察室主任检察官黄伟东反复强调的观点。一个人违法犯罪,往往就不是小毛病了,要改造其暴戾顽劣的性情,矫正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必须严管严教下猛药。因此,驻监检察室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支持监狱严厉打击服刑人员的各种违规行为。

  检察官刘冲坚持严格限制违规违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近三年来,派驻检察室先后对262名悔改表现差的服刑人员提出暂缓或不予提交减刑、假释建议,对那些悔改表现不足的服刑人员则提出缩短减刑幅度的建议;检察官方力要求监狱依法严处违反监规监矩、不积极劳动学习的服刑人员,还会在约见谈话中亲自开导教育;检察官詹全海认真监督监狱对打伤其他服刑人员等具有严重暴力行为的服刑人员采取禁闭、单独关押、加戴戒具等惩罚措施。

  驻监检察室和监狱的严管严教举措,极大地震慑和打击了那些暴戾任性的服刑人员,对其养成遵规守纪的品性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主任检察官黄伟东说,服刑人员在监狱中完全封闭,信息狭隘,生活单一,会把不少精力都放在研究干警和监狱里面的事情上。“他们都是拿着放大镜在看你。”他说,有的时候开展工作更像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服刑人员会把很多事情放大,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反复纠结,爱钻牛角尖。”面对这样的情况,黄伟东是怎样应对的呢?“平等地和他们对话。”他说,在和服刑人员的交流中,不能过早下结论,因为他们都非常敏感,要学会挖掘服刑人员身上的长处,再慢慢进入主题和他们讲道理。

  检察官刘冲针对部分服刑人员家庭确实困难,无力缴纳罚金的现状,多次与监狱和法院协调沟通,为其中改造表现优异的服刑人员敞开了减刑之门,让他们看到减刑的希望。检察官方力在日常巡仓谈话中,非常注意及时鼓励表扬认真改造的服刑人员,询问其冷暖饥饱、疾病救治、劳动强度等情况,通过关心尊重服刑人员,增强其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维护权利 用烟盒“约见”也一样重视

  深圳监狱的监仓墙上,挂着一个小信箱,它有什么作用呢?驻监检察官李晓兵介绍说,检察室在每个监区都设有“检察官信箱”,服刑人员如果想向检察官检举、申诉或控告,只要填张表投进信箱,检察官很快就会约其见面谈话。李晓兵说,他们每天早上到监区都会打开信箱查看,“哪怕用的不是纸,是烟盒,只要上面写清楚了要求,我们都是一样的重视。”

  2014年8月,检察官李晓兵通过检察官约见制度,受理了服刑人员向某反映其被外地法院错误认定为累犯的申诉。核实情况后,检察室积极开展工作,建议上级院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5年3月,法院再审改变了累犯的认定,为向某减刑六个月,减去罚金一千元。

  2014年12月,服刑人员毛某在约见检察官谈话中称,其羁押在外地看守所时,检举了一起绑架犯罪,但之后再无下文。检察室受理他的申诉后,及时督办,经联系外地警方查实,毛某的检举属实,该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判处六年有期徒刑。2015年9月,监狱为毛某申报立功,毛某改造更加积极了。

  检察官詹全海对凡有服刑人员申请约见检察官的,均力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见,认真倾听其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因为工作到位,曾经有一位服刑人员,几乎每10天就要约见他一次,这样的频率保持了快一年,直到刑满释放。此外,詹全海还帮助服刑人员转办检举信件并督促查问案情进展,最终助其实现戴罪立功的愿望;帮助服刑人员吴某福、陈某民等7人追回价值一万七千余元的扣押物品;帮助服刑人员查问购买物品长期不到货的原因,等等。正是这些不显眼的小事,转化为照进服刑人员心里的温暖阳光,让他们感受到尊重和温暖,拾起重生的勇气。

  主任检察官黄伟东说:“犯罪分子检举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省司法资源,自己也能获得从宽处理。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2015年以来,驻监检察室共接受服刑罪犯约见73人次,开展出监人员问卷调查9次,发放问卷调查表1700余份,及时发现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促使监狱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B 业务精良

  火眼金睛 监督纠正首宗保外就医罪犯续保体检作假事件

  2014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驻深圳监狱检察室,首次监督纠正一宗深圳监狱代管保外就医罪犯续保体检作假事件。2014年9月16日,深圳监狱代管的保外就医罪犯王某丁在进行续保病情鉴定时涉嫌作假,被及时发现并制止。驻监检察室的检察官詹全海现场监督,并及时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监督。

  回忆这件事时,检察官詹全海仍然历历在目。罪犯王某丁,男,现年46岁,户籍所在地广东珠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6年10月20日经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2013年11月27日,因患高血压Ⅲ期、冠心病、肾功不全、多发脑梗死、轻度脂肪肝等疾病,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一年。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将王某丁档案移交深圳监狱并落实该犯保外就医到期时的考察管理工作。2014年9月16日,保外就医即将到期的王某丁在深圳监狱安排下到市人民医院进行续保体检,随后其在找人冒名顶替自己抽血及进行颅脑CT检查时被深圳监狱干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检察官詹全海注意到市人民医院对王某丁的医学鉴定结论为:“据目前有关检查资料显示未见异常病征”,也就是说罪犯王某丁身上并没有明显的疾病。检察官经请示领导后,果断要求监狱重新对罪犯王某丁进行体检,并于体检后立即将其带回监狱予以暂时收押。后经体检证实,罪犯王某丁病情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的条件,深圳监狱随即决定不予继续保外就医并对王某丁进行收监执行。根据深圳市检察院提供的线索,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已指定黑龙江省检察院对王某丁保外就医一事多名涉案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专项检察 市民送来“执法为民”锦旗

  2015年1月21日,市检察院收到群众送来的“执法为民,公正廉明”锦旗一幅。送锦旗的胡女士以此表达对检察院严格依法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感谢和肯定。

  胡女士的丈夫王某民于2013年被福田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王某民因患疾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胡女士是该案的自诉人。据胡女士自述,王某民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态度嚣张,多次和“小三”一起在胡女士面前秀幸福,挑衅嘲弄胡女士。绝望的胡女士多次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以王某民身体条件已不符合现有暂予监外执行标准为由要求对王某民进行收监执行。

  市检察院对群众举报一向重视,立即派员与王某民见面谈话,并安排市人民医院对其体检。经医院诊断:王某民患有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并颈动脉粥样硬化等多种疾病。深圳市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经研究认为:王某民确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但其病情短期内并不危及生命。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规定精神,市检察院对王某民提出收监建议。现王某民已被有关机关收监执行。为此,胡女士特意为市检察院送来锦旗,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严明公正执法的支持和感谢。

  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提出收监建议,是深圳市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一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于2014年年初开始开展该专项活动,重点对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

  逆袭载誉 一次两名“十佳”,创造近年最好成绩

  在2015年9月份举办的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选拔竞赛中,深圳参加选拔竞赛的4名选手全部入围并获得优异成绩。市检察院李晓兵和龙岗区检察院龚阳荣获一等奖,福田区检察院高勋荣获二等奖,南山区检察院谭捷荣获三等奖。

  此次比赛,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监所检察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之后的全国首届比赛。全省各级检察院从690余名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中,精心选拔了56名业务骨干和能手参加,竞赛共进行两天,分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知识笔试、法律文书制作和现场答辩三个竞赛环节。深圳参加选拔竞赛的选手全部入围并获得优异成绩,这也是深圳检察机关参加全省业务竞赛的团队最好成绩之一。

  由于业务特点要求,深圳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在整体上年龄偏大,在需要记忆大量知识点,需要快速反应、敏捷思维“年轻就是最大优势”的业务竞赛中,其他地区的参赛选手都不足30岁,而深圳的参赛选手平均年龄在40岁,其中最大的已经52岁了。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他们悄悄努力,默默地看书到深夜,多少次刚站起来就满眼星星,多少次忘了时间错过饭点,还“咬着牙,瞪着眼”继续看书。

  “比赛备战很多要靠脑力记忆和体力支持,真的很难,我们都是硬着头皮上。”此次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李晓兵2015年30岁,是四名选手中年龄最小的。他告诉记者,从开始组建团队到备战竞赛,他们也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磨合。“很多地区检察院都准备了近半年,相比之下我们准备时间比较短。”尽管时间短、任务重,但是靠着长期办案的锤炼和磨砺,凭借深厚的理论素养的积累,经过真刀真枪的实战后,李晓兵跻身全省“十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在市院监所部门5年多的工作经历,使我掌握了扎实的业务知识,这对比赛取得好成绩起了决定性作用。只要肯付出,就会有收获。”

  C 人文关怀

  润物无声

  关心细致到是否能够吃上热菜

  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是不少人都关注的问题,驻监检察室积极配合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一旦发现服刑人员思想情绪出现波动,驻监检察官就会主动约谈他们,特别是对那些抗拒改造、自伤自残,甚至有暴力倾向的服刑人员,及时疏导化解,消除其不安定情绪。

  驻监检察官对服刑人员的细致关怀,还体现在诸多生活细节上。监仓使用的是电热水器,开水供应不足,服刑人员排队打水要等很长时间。检察官注意到这个细节,提醒监狱增加了电热水器的配置。过去,监狱食堂很早就将饭菜按份分好,等服刑人员收工回来,饭食已经冷硬。为此,检察官专门向监狱提出建议,搞好衔接管理工作,现在服刑人员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了。

  服刑人员有朝一日终将回归社会,届时他们是感恩还是仇恨?是回报还是报复?很大程度上,和他们在监狱的这段经历和感受密切相关。

  细微处用心着力,润物无声;琐屑事不懈不怠,潜移人心。这里确实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没有显著的政绩功勋,有的只是毫不起眼、日复一日的单调细碎。但如果说反贪反渎、捕诉犯罪是执法为民,那么在这里,一个微笑、一份赞许、一句温言也一样是执法为民,甚至是更加深沉厚重的执法为民。正是在这一点一滴并不显眼的努力中,驻监检察官们坚守着这份被他们笑称为“没钱没权跑断腿,没吃没喝磨破嘴”的平淡,悄然影响着大墙内监管改造的大气候。

  代表点赞

  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到位

  “感谢王雁林检察长亲自带队视察,感谢检察官的辛勤工作!因为你们的付出,让深圳的司法环境更加良好规范!”2015年10月26日下午,35名人大代表应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到深圳监狱视察驻监狱检察工作。代表们实地参观了监区,与驻监检察官、监狱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丽杰在座谈中感慨地说:“司法机关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做得非常到位。今天的参观非常震撼,我为深圳市检察院的工作点赞!”

  驻监检察室主任检察官黄伟东说,2015年以来,驻监检察室审查减刑、假释案件1131件,出庭监督288件,对其中63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的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不同意”的审查监督意见。扎实开展巡查和安全检查,深入“三大现场”(指劳动、生活、教育现场)110余次,向监狱提出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督纠正意见11次。针对部分监区存在的警戒具使用不规范问题,驻监检察室还联合监狱开展了警戒具使用情况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督纠正意见,监狱认真进行了整改。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指出,监所检察工作发展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主要涉及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三个方面,体现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监督范围更广,内容更充实,任务更繁重。驻监检察室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工夫,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坚守法治原则,敢于善于监督,强化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更好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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