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福建省厦门30辆救护车陆续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11月中旬,这些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如今,设备启用正好“满月”,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12月14日,全市37辆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救护车“逮了个正着”。
在被抓拍的违法行为中,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的占绝大多数,此外,还有违法占用应急专用车道、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以11月16日至12月7日为例,救护车上的抓拍设备共拍到24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15起,占用应急专用道2起,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的2起,其他5起。
2015年8月以来,厦门市交警支队已陆续在全市15条线路(86路、842路、436路、101路、27路、68路、116路、892路、846路、437路、950路、931路、671路、791路、L15路等)的150辆公交车上,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用于查处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占用应急专用车道罚款200元;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的,罚款300元。但2016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施行,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罚400元;在警方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违停的,罚500元;违反规定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罚500元;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罚1000元;一年内有上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黄璜 周永宁 林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