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双十二”,你“剁手”了吗?不知细心的你有没有注意到,浙江法院司法拍卖也悄悄加入了2015年的“双十二”淘宝嘉年华中。
从司法拍卖网上进行,电子商务纠纷网上开庭,立案材料网上递交,到“审务云”存储、大数据分析……这几年,浙江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重要载体,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思维,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浙江法院围绕深化“互联网+审判”建设,到2017年底将率先建成法院信息化3.0版。
司法网拍:透明、高效、零佣金
如果把时间拨回到2012年7月以前,法院要拍卖一辆车,怎么做呢?
宁波北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陈彦是这样告诉记者的:
首先要选定一家拍卖公司。为彰显公平,拍卖公司必须在名册中随机摇号产生,这个过程由中级法院主持,摇号时间一般固定在每周二。后续的拍卖工作主要由拍卖公司完成,法院负责监督及审核书面材料。
这种传统模式,存续了近十年。
直到2012年初,省高院院长齐奇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开展网拍试点工作。北仑法院、鄞州法院被确定为首批先行试点法院。
一开始得知将司法拍卖放到淘宝网上,陈彦和法院的很多同事一样,内心都是“拒绝”的。“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信息的可靠性、后台数据的保密性、社会的认可度等等,还有不同年龄层面的意向购买人群的参与度、网络的普及情况,我们的顾虑很多。”
但传统拍卖的弊端,法院人也心知肚明:拍卖成本高、流程繁琐,拍品受地域局限、受众面小;网拍则恰恰相反:零佣金,竞买人可以自由报名、理性竞价。
于是抱着“吃螃蟹”的勇气,2012年7月9日,北仑法院将一辆司法拍卖的宝马车,搬上了淘宝网。同一天,鄞州法院也在平台上挂出一辆小轿车。这是全国首次有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陈彦说,此前他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进行了多次路演和调试,直到平台技术相对完善,资金流转安全,拍卖文书修改完成,最后才打出了拍卖公告。
事实上,当天的拍卖很成功。一位来自东北的豪爽小哥,在逛淘宝的时候拍下了这辆二手宝马,成了全国司法网拍第一买主。
从当初的不可思议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改变的不仅是法院人的观念。目前司法网拍已经取代传统拍卖,成为浙江法院处置涉讼财产最主要的方式,而它的高效、透明、零佣金等特点也深受当事人和法律人的大力点赞。
2015年1-11月,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完成14575件拍品的拍卖,总成交额为305.1449亿元。全省网拍率为99.76%,成交率为90.33%,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39.9%,比过去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14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
而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2012年正式上线运行至今,网拍总成交额更是高达577.0464亿元,为当事人省下佣金12.7754亿元。
网上法庭:打破空间限制,净化网络环境
互联网,给法院带来的变化不止一点点,它还可以打破横亘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空间限制,给坐堂审案的传统诉讼模式带来更多可能性。
“现在开庭!”杭州余杭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原被告位置上空空如也,但他们通过网络连接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这是一起由网上购物引发的消费维权纠纷,原告在湖南,两被告一位在上海,另一位在杭州,案子就这样“隔空”顺利开庭了。
这便是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举证、质证、开庭、判决等各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足不出户就能轻松解决网上纠纷。当事人在网上提起诉讼的同时,系统自动将相关交易的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后发往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
如今,小到一件衣服,大到一辆汽车,都可以在网上购买,发生诉讼纠纷怎么办?
“涉网纠纷有一定的特殊性,交易活动在网上进行,证据材料也是在网上形成。因此,交易订单、维权记录等都会要求原告庭前打印好,而当庭审查证据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成文娟说。
一个案子,买卖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验证真实性,成文娟会当庭让买家打开网页,登陆淘宝账户,查看交易记录,这就完成了核验过程。
众所周知,你在电商交易平台上的每个环节都会留下痕迹,这就对网络化司法服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应运而生的网上法庭就是将这些电子数据直接转化为证据材料提交,双方在线发表意见,法庭也无需当庭核验,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2015年,省高院主导建设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率先确定杭州市西湖、滨江、余杭3个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试点,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著作权纠纷、网上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网上法庭极大便利了诉讼当事人,避免双方来回奔波,节约了诉讼成本,其根本目的在于净化网络环境,建立诚信理念,减少纠纷。”
据了解,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以来,已收到提起诉讼案件1157件。下一步,浙江高院将在试点法院和已有电商平台对接的基础上,逐步向省内电子商务纠纷较多的其他法院开放,向所有电子商务纠纷较多的平台对接开放,逐步增加试点的案件类型。
律师平台:31项强大功能让“不堪回首”成往事
交个立案材料一次次跑法院,要个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又得挨个给法官打电话,这些对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的施展鹏律师来说,都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变化出现在2015年10月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开通运行之后。据业内人士介绍,该平台涵盖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沟通、网上查询、网上辅助等8大类31项功能。
这个平台到底有多强大,作为经常跟法院打交道的律师,施展鹏很有发言权。“比如说立案,无需到法院,在网上提交材料,法官审查后,如果需要补交材料,会一并通知。”施展鹏说,“除了立案,缴费、提交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等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在太方便了。”
过去在帮当事人申请执行前,施展鹏最痛苦的事就是向法院要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法官上午、下午都要开庭,很难逮到人,有时候为了找法官签生效证明,8点半一上班就要到法院‘堵人’,因为再迟一会儿,法官又要开庭了。”
施展鹏手上很多案子都涉及银行,标的额大,生效证明一时半会儿拿不到,执行时间就会延误,当事人颇有怨言。但通过律师服务平台,施展鹏可以在网上预约,法官签完后让书记员通知他即可,再也不用到法院“守株待兔”。
令施展鹏兴奋的是,该平台还与有关银行电子保函系统对接。在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时,直接输入保单号,即可引入诉讼保全担保电子保函供法官审查。这样就免去了诉讼保全的担保费,只需支付手续费,由此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据了解,目前全省1240家律师事务所近1.5万名律师均可享受此类快捷服务。
“互联网+审判”: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
如今,互联网已深深植入法院的方方面面。在微信的“城市服务”中设置浙江法院诉讼信息查询特色功能,这一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
浙江省内用户进入微信“我”的界面,选择“我的钱包”,找到新增的“城市服务”按钮。通过这个系统,动动手指就可以轻松查询浙江省高院、11个地市中院和全省各区县市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微信里的律师服务平台可实现申请生效证明,还有关联案件查询和排期冲突查询。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微信上公开法院信息,能更有力地实现阳光司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10月28日,省高院与腾讯签定“互联网+审判”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浙江省法院系统在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又一大突破。当天发布上线的其中一项功能,就是浙江法院微信“专用号”。法院工作人员经身份验证,可通过“专用号”实时查询内网办案质效数据、典型案例、业绩档案等内容。
前不久,省高院还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以“审务云”平台为依托,整合浙江法院沉淀的丰富的案件数据资源,结合人口、公安、政务、金融、电商、社交、交通等周边数据,形成跨界融合、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的“智慧法院”大数据生态圈,实现“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型、智慧型司法应用。
前文提到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就是作为双方在搭建“智慧法院”过程中的重要试水。
通过互联网资源与司法数据的融合共享,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全面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能法院”,是浙江法院接下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