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获悉,2015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11月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57人。
在立案侦查的157名职务犯罪中,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犯罪115人,渎职侵权类犯罪42人。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0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1人。与此同时,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4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人。查办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另悉,1至11月,该市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3人,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43人,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