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持续做好立足本级处理、明确首办责任等工作打好改革的基础。要在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有关方面,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
吕梁、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近年来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控告检察工作、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控告申诉。全省检察机关保持传统信访渠道畅通的同时,普遍建成了控告检务接待大厅,方便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作为大有可为的民心工程,全省统一建设完成远程视频系统,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近3年来,处理群众信访48404件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4665件,初核举报线索2792件,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1946件,网上公开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书41份,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15 件、赔偿金额614.4万元,开展司法救助1728件、发放救助金1414.2万元。
在诉访分离和程序导入环节上,要落实配套办法依法依规导入,全省全面实行控告申诉举报来访接待室接待情况书面告知制度;在案件办理环节上,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落实控告申诉的办理机制,依法按程序按时限办理,着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在终结退出环节上,坚持依法终结,审慎终结,坚决避免强行终结。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当地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协助做好教育疏导、释法说理和困难救助工作;在司法救助环节上,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办法和救助措施,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诉求和实际困难;在责任追究环节上,要严格落实执法过错发现、调查和问责机制,对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在信访秩序维护环节上,要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依法打击非访的意见,对严重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上访行为,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依法处置。从明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要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通过推进此项工作,努力使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和诉求解决的顺畅。在接访改革中,全省检察机关要增强视频方式,要把远程视频接访逐渐打造成信访主渠道,成为信访群众就地向上级检察院反映问题的“直通车”。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批示,希望全省各级检察院进一步高度重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搞好文明接待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抓好纠防冤假错案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效果;要大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努力推动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