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检察院创新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替身督查质效

2015-12-08 15:26  来源:河南长安网

    “督查督办是督促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思路、措施也会落空,任何工作目标也实现不了。”日前,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强调说。2015年以来,该院创新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在检察内网首页打造任务清单平台、动态监控平台、督查通报平台,从而实现了督查任务可知、工作进程可控、督查结果可评,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效果明显提升。

    打造任务清单平台,实现督查任务可知。该院在检察内网网页中新开辟“督查督办专栏”,设置任务清单栏目,将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检务公开工作任务、检察长批办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等督查事项汇总后,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将任务清单列到各单位、各部门的链接下面,使他们对自身工作任务做到“三明”,即工作任务明、办理要求明、办理期限明。据统计,该院共对全省检察长会议确定的23项重点事项、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54项重点事项以及30余项专项督查事项制作了任务清单。

    打造三色监控平台,实现工作进程可控。为了直观反映督查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便于跟踪监控督查工作进度,该院在督查督办专栏设置了三色动态监控表,在监控表中反映督查工作的任务进度和时间进度。根据完成时限所剩的百分比,在时间进度上分别显示红、黄、绿三种不同颜色,并随着时间自动更新。与此同时,该院针对不同颜色及时发出不同预警提示。当时间条显示为黄色时,则向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当时间条显示为红色时,则向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发出警告,督促其尽快办结,上报结果。今年以来,该院共督办14件,已办结14件,办结率达到100%。

    打造督查通报平台,实现督查结果可评。该院实行大督查机制,整合检务督查、案件评查、办公室督查为一体,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检察机关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中。考评结果纳入到对基层院及市院机关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总分之中,使得督查督办工作不走过场,督查结果运用可评。同时,定期评定不落实督查任务负面名单制度,对不落实督查任务和不按照要求报送督查任务完成情况的单位和部门列出名单,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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