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基本政治权利,若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就是犯罪了……宪法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对于宪法您又了解多少呢?12月4日,由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统计局、环保局等20多个部门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市区万达广场举行,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通过展出法治宣传展板、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与市民深入互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在当日的宣传活动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现场为市民上了一堂“普法课”。“大妈您看,这购买‘六合彩’是犯法的。古田县有位村支书,就是在住宅内利用‘六合彩’进行揽注,不仅被判刑,还被罚款……”当日10时许,在万达广场上,一位60多岁的大妈接过检察官递上的宣传册后,仔细翻阅着,这位检察官则在一旁详细解说。活动现场,检察官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条内容、宣传检察职能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
“宪法是民众日常生活身边鲜活的制度,与普通百姓和全社会福祉都密切相关。”检察官告诉记者,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同样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比如有维护国家统一安全的义务,有受教育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纳税的义务等等,这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都是由宪法直接规定的。这些都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检察官表示,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也是个人的事情。民众只有了解宪法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真正融入到法治社会之中,通过宪法将本身弱小的个体权利,变成值得尊重的宪法权利。同时,公职人员作表率,都充分了解宪法至上的意义,才能更好地将宪法作为人民权利基本的保障法,才能自觉遵从依法治国的轨道。(吴宁宁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