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交警前11月查处交通违法49万多起

2015-12-04 09:55  来源:福建长安网

  记者从福建省漳州交警部门获悉,2015年1到11月,漳州市共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97870起,其中酒驾违法行为2835起,醉驾、毒驾违法行为910起,营运客车、大中型客车超载148起,摩托车及其他车辆超员14783起,货车超载6200起,超速违法行为1445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75532起,未系安全带、未戴头盔违法行为139518起。

  据悉,漳州市积极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通过在公路上的各个重要路口、路段、节点相应建设卡口、电子警察或视频监控,在省际、市际、县际建设公安交警执法服务站,在各地建设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逐级对接形成覆盖全国所有道路的防控网和安保圈,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推动加强源头管理、拦截查处交通违法、缉查破获肇事逃逸、助力城市疏堵保畅、协同实施交通安保,较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稳定。目前,我市列入年度计划的5个公安交警执法站已建成4个,其中诏安深桥执法站7月15日启用,平和福田、南靖靖城和华安西陂执法站8月25日启用。台商区龙仕执法站已开始立项和征地,预计年底完成。

  此外,漳州市多措并举,强化事故预防。推进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截至11月25日,全年211处隐患路段治理已完成200处,完成率已达94.8%。同时,各地交警部门大力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在去年芗城、龙文快处机制成功建立的基础上,将快处机制进一步延伸,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已全部建立并投入使用。各地加快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已侦破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分别占总数的94.6%、90%和100%。在预防事故的基础上,各地建立起交通事故多元调解和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已经建成并投用13个,建成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机制12个,受理案件数量达25534个,成功调解数量21873起,涉及金额达51347.29万元。(李立平)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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