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不断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将群众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不断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办和预防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70余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加大侦查和诉讼监督力度,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同时加大民事和刑事抗诉力度,强化对法院判决的监督。
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依法处理群众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接访工作,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将“12309”热线整合成集受理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功能“七合一”的网络平台,将其作为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改造升级检务公开大厅,建成集信访接待、案件管理、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在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开通了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报,拓宽群众了解、走进和联系检察机关的平台和渠道。
开展“阳光检察”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每年6月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并先后开展了“检察进农村、检察进社区”活动,“预防职务犯罪、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启动了“远离犯罪巡回法制宣传校园行”活动,截至今年10月,已到9所学校进行了巡回宣传。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他们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
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探索巡回检察服务模式。在鄂州经济开发区、葛店开发区等新区设立检察处、检察服务站、巡回服务组。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工作,一方面了解群众和企业的呼声,另一方面听取对加强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开展“三万”活动和“第一书记”活动,选派2名同志分别到凤凰街办洋澜村和泽林镇余山下村担任“第一书记”,筹措建设资金40余万元,兴办实事,用于组级道路硬化、校舍改造、当家塘建设和路灯亮化等方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