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检务公开是加快推进法治珠海建设,让一流的法治环境成为广东省珠海市最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
近日,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120多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听取了本年度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1月至10月份,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8件102人。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务公开是民主司法的必然趋势,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重要手段,是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直接而有效的形式。
坚持检务公开是加快推进法治珠海建设,让一流的法治环境成为珠海最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近日,珠海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已成为检察工作的新常态。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发生在社保、医疗、教育、涉农等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取得了良好成绩。1月至10月份,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8件10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6件8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22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检务公开,首先要厘清认识,走出“公开力度大,检察权独立公正行使就会受影响”的思想误区。要意识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排除各种因素对检察工作违法违规干扰的最有效武器。思想障碍扫清了,机制保障也要跟上。其次要着力完善检务公开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构建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检务公开大格局,确保检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检察工作做得再好,如果群众不了解,就谈不上信任,检察公信力也无从谈起。因此,检察机关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专业性强的检察工作,还要让他们看得清,看得懂。惟其如此,才能监督得到位,监督得有力。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从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深度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通过检务公开等,可以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把人民群众的合理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引擎。做到这一点,需要检察机关完善两方面的机制:
一是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把民声民意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是探索建立群众投诉及时受理、查究、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当然,增强检察机关的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仅靠每年一次的“检察开放日”是不够的,而应该进一步规范开放制度,使其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