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院知产法庭创建解决机制推进法治建设

2015-11-25 14:28  来源:福建长安网

  “红绿灯可随车流量自动变色、地下管网自发感知安全隐患、路灯可据光线自动调节亮度”,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引领下,福建省福州的智慧城市建设正让“让城市更聪明、让生活更便利”。与此同时,“知识社会环境下逐步孕育的开放的城市创新生态”也以不可或缺的姿态,驱动着智慧城市的蓬勃发展。

  近年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以“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保障知识创新成果利用”为各项工作的导向,摸索总结出了一整套知识产权纠纷的快速解决机制,立足于营造“城市创新生态”,做智慧城市建设的司法推手。

  证据保全 做保护创新推手

  “幸亏了法院及时采取证据保全,要不我总纠结,他们可能会马上停止生产这几款产品,或是改变原来的某些结构,这官司可能就悬了。”某电热水壶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接到胜诉的判决后,如释重负。

  原来该电热水壶的生产商在“电热水壶的密封结构”专利的有效期间,被他人侵权。厂商十分担心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后,会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在审查了原告提交的被告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初步证据后,认为如不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可能导致相关证据以后难以取得。于是,在原告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后,立即启动了诉前证据保全,查封、扣押了被告公司的每种产品型号电水壶各一个以及产品宣传样本、保全侵权产品出口内销的数量比例等证据。

  据统计,2013年以来,福州市中院对申请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的支持率达98%以上,执行成功率达95%。诉前、诉中证据保全力度的加强,及时有效地固定侵权证据,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高侵权判定的准确度,这一措施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高度评价。

  行为保全 做保障发展推手

  “鉴于该工程停止建设将危害公共利益,我认为本案不宜采取行为保全。”在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件的庭前会议上,法官潘筝对是否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作出了明确表示。

  行为保全又称为临时禁令,是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在上述案件中,某土工合成材料公司因认为其“地栅和制造地栅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遭到某工程公司的侵害,申请法院发布行为保全,禁止该工程公司从事相关工程建设。但因该工程系水坝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必将影响公共利益。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经过审慎的研讨,最终没有发布该行为保全。

  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对于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有着共识,除了考虑措施得力之外,还需要考虑刚柔并济、利益平衡。根据比例原则,双向考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利益,严格审查采取临时禁令措施的必要性,保护被控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对被申请人的影响降至最低。

  据介绍,2013年以来,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共对诉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采取行为保全措施3件。在有力遏制侵权行为的同时又注重保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举措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诉调对接 做矛盾速调推手

  “又有一起涉及井盖的专利技术案件。先前那个井盖专利技术案是委托知识产权局调解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然委托知识产权局调解,发挥好咱们联动机制的作用。”知识产权副庭长邱灿明利落地说。

  根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受理的井盖的专利技术案件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2013年为12件,2014年为26件,2015年截至10月为47件。该类案件的被告绝大部分均为各个地市的市政类公司,井盖产品的安装地点也多为城市道路、车站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涉及相对专业的领域,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对此类知识产权权益案件,充分利用与与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增强司法行政的“双轨制”保护。在原告某信息技术公司与被告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中,通过福州市知识产权局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的同时,快速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也确保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转化利用。

  据了解,在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后,福州市中院与福州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在十余个案件中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实践证明,诉调对接工作成为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的有效推手。

  延伸职能 做服务大局推手

  “盗版、恶意抢注和衍生产品的仿制这三大问题制约着我们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这应该也是目前动漫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普遍存在的困扰吧。”在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的实地走访中,一家动漫企业的负责人急切地希望法官们能为他们排忧解难。

  “对动漫形象‘商品化权’的纠纷,我们将在坚持传统的著作权‘独创性’认定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形象作品的商业价值,提高对文化产品附加价值的保护力度。”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李瑞钦庭长在座谈中就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答复。“当然动漫企业也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动漫作品积极申请著作、商标及外观设计,防止作品被侵权。今后我们会多采取走访的形式让动漫企业掌握权利保护的基本形式和防范措施,企业自身也要注重原创,杜绝侵权。”

  近年来,福州市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改变以往坐堂办案的习惯,从促进企业实现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大局出发,听取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建议与意见;为企业管理人员授课、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控侵权风险;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福州市中院一共走访了22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提供建议50余条。从而有效排除了一些企业因经营模式所导致的被诉侵权的困境,提高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保护能力。(邱何娟 李振云)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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