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院积极推进商业化维权案件司法应对工作

2015-11-25 11:26  来源:福建长安网

  知产商业维权俗称“打包维权”,即实行地区集中授权维权,形成规模效应,实现权利主体与被授权方共同获利,以激发权利主体和维权代理人的维权积极性。2013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嫌商业化维权知识产权案件1206件,占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近六成。

  据该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介绍,目前的商业化维权诉讼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诉讼标的较小,而案件数量众多。案件的标的一般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但涉及的被告数量多达几十上百家。通过数据对比发现,以往的商业化维权案件一次性起诉的量多在10至50件之间,而2015年受理的此类案件,连续出现一次性起诉超过100件的情况。

  二是案件总数增长较快,著作权案件占比逐步上升。2013年至2014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嫌商业化维权的案件分别为264件与325件,而2015年截止至10月则迅速增加至617件。其中,著作权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2013年与2014年受理的案件中,著作权案件占比分别为36.3%与41.2%,2015年截止至10月,著作权案件占比达到46.2%。

  三是出现针对同一个被告的多次起诉。在目前受理的案件中,一个被告可能出现在多个不同案件中。一方面是因为被告销售的不同产品侵犯权利人的不同权利,另一方面是因为被告在第一次侵权后又被发现侵权行为而再次被起诉。

  据介绍,面对大比重的商业化维权案件,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采取集中开庭、规范审判管理等方式,加强司法应对。针对商业化维权案件存在原告的主张基本雷同、证据相似等共性问题,在首起开庭案件即将关联案件被告同时通知到庭,有助于后续被告熟悉案情、加快庭审进度。同时参照以往案例和其他法院判决情况,严格统一法律适用,避免出现针对同类案件处理标准和尺度不统一问题。(陈琦)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