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年青法官的藏语文水平、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活动、提高干警做好审判工作的综合能力。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藏语文学习工作,将藏语文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州委组织部、民语办《藏语语境运用》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藏语文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学习,要求法官尽快将藏语文学习成果转化到审判工作中,尽可能解决牧民群众诉讼难问题。
11月20日,在果洛州民语办三名干部的监督指导下,经基础知识笔试、审判术语翻译、诉讼引导模拟口试等,全院11名“学员”顺利通过了年度考核工作。民语办同志对果洛中院藏语文学习活动采取的“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互结对子”措施和阶段性成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明确目标,常抓不懈。将藏语文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考核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讲究学习方式方法,狠抓干警藏语文学习工作。
二要丰富内容,强化实效。结合法院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加强日常藏语口语对话、法律术语藏语表述,力争使学员具备用藏语与当事人简单交流、接待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法院干部“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能力。(张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