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警方破获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案

2015-11-20 15:27  来源:中国警察网

  银行“放水”,地下钱庄助长上下游犯罪

  由于地下钱庄犯罪存在巨大风险,因此,地下钱庄犯罪呈现出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鲜明特征,从而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和严密的体系。从不过问客户的身份、资金来源及去向,则是这行不成文的规矩。这无疑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在“9·16”专案中,一些不法分子或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洗白”,或进行虚假外汇注资从中渔利,或通过地下钱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政府奖励等,种种乱象不一而足。

  其中一笔交易中,以潘某然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宁夏银川注册了12家皮包公司,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通过向深圳、大连、青岛等地的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出口数据,由其名下公司报关出口,并向赵某宜购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非法骗取宁夏政府出口奖励3860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浙江省诸暨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某部门经理俞某超利用其公司身份做掩护,与诸暨三星袜业公司老板及会计合谋,通过签订虚假购货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并通过向赵某宜购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亿余元,骗取出口退税2000余万元。

  “种种现象并非个例,这些只是地下钱庄服务于其他犯罪活动的冰山一角。”李明照说。

  让人吃惊的是,一些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仅对此视而不见,甚至还利用银行客户资源做起中介生意。警方查明,在当地多名银行高管的帮助下,赵某宜违法购汇多达7亿多美金。

  地下钱庄危害大,遏制须多部门发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老百姓认为地下钱庄收费低、效率高,不过问资金来源和用途,而且很讲“诚信”。而许多犯罪嫌疑人对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危害性也没有深刻认识。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地下钱庄犯罪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国家的金融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此外,地下钱庄不但成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有的还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成为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帮凶”,甚至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转移渠道,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李明照告诉记者,地下钱庄存在各种交易风险。各地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中均出现一些地下钱庄逃单、卷钱逃跑、“黑吃黑”的现象。而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买卖外汇,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情节严重的,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下钱庄犯罪愈演愈烈,猖獗势头如何遏制?采访中,办案民警普遍建议,要从根本上打击和防范地下钱庄,靠公安机关一家远远不够,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比如说,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司注册的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注册无真实业务的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海关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携带大额现金人员的检查等。”李明照特别强调,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开立、现金存取等方面的监管,及时调整有关监管政策,加强反洗钱交易信息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一名民警结合办案实际告诉记者,地下钱庄的实际控制者往往会“借用”多人的身份证开户,然后层层划转,以此来逃避监控和打击。如果监管部门对客户交易的真实性从严审查,就可以从源头上堵住一部分地下钱庄的活动。(张年亮)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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