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法院建立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2015-11-20 14:23  来源:平安浙江网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依法及时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日前,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与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一是确定适用案件范围。明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涉及港澳台、外商合资合伙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通过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或诉中邀请调解等方式,请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诉前由法院引导调解的,调解委员会调解期限不超过30日。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或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如调解未果的,法院依法予以立案。诉中委托调解的,由法院出具委托调解书,并将起诉状副本或其他必要法律文件复印件转交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一般应在15日内办结;如调解未果的应在7日内告知法院,由法院继续依法审理。

  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法院、调解委员会与外侨办等部门共享信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公开审判、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建立涉外法制宣传、交流与培训体系,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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