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困难群众打得赢官司”的工作理念。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构建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方式等措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2014年,遵义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遵义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工作程序、经费使用等。
在案件管理方面,该局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回访受援人、旁听庭审、指导承办人等多种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在工作程序上,严格审查、及时受理、热情服务,实现了“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定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挪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效益,提高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
构建法律援助网络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
遵义市各地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村寨(社区)。
遵义市设有法律援助机构15个,即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14个各县(区、市)法律援助中心;244个乡(镇、街道)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大部分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机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与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学校、监所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35家,其中市级25家,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有关部门、社团组织为依托,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为基础、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和格局,为推进遵义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
随着贵州省通信同城化的建设,遵义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升级改造,在遵义市群众工作中心、市政务中心、解放路门面和局机关均设有法律援助咨询窗口,每天安排志愿者律师值班,免费为群众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011年以来,112197人(次),2015年“12348”正式运行以来,接待咨询17674人(次),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遵义市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的首要职责,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标准的法律服务,实现“应援尽援”,是法律援助的最终目标。
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参与弱势群体集体上访等案件处理,引导当事人走诉讼解决之路,防止弱势群体矛盾激化,减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
近日,桐梓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李明杰等80多名农民工与桐梓县鼎立煤矿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圆满落下帷幕。70余万经济补偿金成功发放到涉案农民工手中,一起原本进京恶性群体上访的事件得到及时化解成功化解。
赤水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介入33个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诉讼,正确引导他们走合理合法的维权之路,得到双方当事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誉。
2011年,遵义县石板镇一桩长达一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案,在遵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配合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
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以专项行动为载体,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快速介入,就近便民,援调结合,减少诉累,异地维权”的便民机制,使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获得法律援助;结合“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三关爱工程”,对他们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开辟“绿色通道”。
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关心受援群体。在每年春节期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邀请当地“四大班子”领导参加“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通过了解案情、了解困难,使受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遵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关心外出农民工,畅通法律援助异地维权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异地农民工维权的长效联动机制,拓宽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着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工伤赔偿难等问题。自2009年来,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与36个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协作机制,互通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适应了农民工跨区域就业的特征和维权要求,免去了来回奔波提供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的艰辛和困难,每年异地维权案件达在100件以上。
五年来,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758件,其中刑事案件7507件,民事22108件、行政案件143件,挽回经济损失8037万元。2015年仅1月至8月,遵义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已达到6012件。
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援助优质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是保证法律援助质量的前提。近年来,遵义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与检查指导工作相结合,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目前,遵义市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500多人,其中,市级志愿者律师90多人。2014年,遵义市律师协会还成立了法律援助委员会,参与法律援助的办理和业务指导。针对边远县(市)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许多县(市)出台了培养和引进法律服务人才的相关政策,支持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开办分所,务川、桐梓、余庆、仁怀、习水等地纷纷设立分所。务川县每年都引进西部自愿者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14年以来,遵义市司法局通过聘请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组成案件指导组,深入各县(区、市)案件庭审现场,对承办人员进行面对面指导,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杨军、余庆县法律援助中心王定科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志愿者律师胡宇飞获“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
强化经费管理确保专项经费安全高效使用
近年来,遵义市县两级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高同级财政保障水平,重视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和管理,2014年纳入地方财政的法律援助经费已达到107.3万元,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全年拨款增加到205.8万元,其中市级每年从15万元增加到70万元,县级增加到135.8万元,增长幅度为52%。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每年在300万元左右,申请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每年60万元左右。
为了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安全、发挥效益,遵义市司法局建立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定期检查长效机制,出台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领导小组,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每年定期对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及时纠正管理漏洞。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
法律援助宣传是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的有效形式,面对新媒体的出现,创新宣传方式尤为重要。遵义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把法律援助宣传融入到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中。
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栏目共同创办了多期法律援助专题宣传节目,通过微信、微博、OA短信平台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运用城区LED显示屏、公共汽车车载视频投放了法律援助公益广告。
同时,遵义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已建好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发放到乡村、社区。
遵义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近几年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