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检察院到七台河市检察院,从检31年来,待人和善、热诚的马华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马大姐”。
“来者不拒、言者必听、违者必究、满意为止。”这是马华担任勃利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时确定的“十六字方针”。当时,政法机关在侦办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于办案人的失误,把某村欠村民施某的钱错认为施某欠村里的钱。造成了施某多年上访,还欠了很多外债。
接手这起案件后,马华和干警仔细调阅了该案卷宗,经审查发现原案证据的确存在问题。于是,她与干警7次深入到案发地重新调查,先后寻找证人30余人次,查阅200多本传票和账簿。为彻底说明案件事实,马华特地邀请了该村村委会成员,召开了一个由部分村民参加的案件办结通报大会,还施某一个公道。
“老百姓来我这儿,我就要给他们满意的答复。”马大姐笑着说。
谢某是勃利县检察院自侦部门办理的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在办理该案时,该院除认定犯罪数额3万元外,还收缴了谢某为勃利县某公司代销的化肥款1.2万元,并将该款退给了该公司。因法院判决没有认定这笔款项,判决书下达后,谢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诉,要求返还此款。
因该案发生在5年前,原单位人员变动较大,取证非常困难。马华率领干警先后深入农村11个代办点,历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确认了该款的收缴决定有误,勃利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将该款返还给谢某。
在控申岗位工作的11年中,马华带领干警初查各类案件198件,办理刑事申诉及各类信访案件24件、处理集体上访68件,协调上访无门案件46件。她所在的控申科被评为黑龙江省“规范化接待室”,并连续两届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2012年12月,因为工作表现突出,马华被选调到七台河市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及工作开展。
案管办的组建工作千头万绪,马华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诸多困难,白加黑、5加2式工作,比要求的时间提前两个月建成了集案件受理、案件查询、信息录入及接待区等多功能一体的现代化案管大厅,率先在黑龙江省启动了案件管理的各项业务。
2015年,马华又被任命为七台河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办公室主任。由于需要查摆的案件材料数量庞大,而且要触及深层次的问题,工作开展并不顺利。有同事劝她说“都快退休了,工作别太拼,慎重点,少得罪人”。“规范司法行为就是要挑毛病、找问题,刮骨疗毒怎能不痛?大家有异议也很正常,待一切规范之后大家就会理解了。”马大姐认真地说。
知难而进,马华以她的宽厚和坚韧,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她起草的经验简报被最高检转发,该院做法在黑龙江全省推广。对一向淡泊的马华来说,这完全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韩兵 程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