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西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党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王化清、张玉良、翟新山、周涛、王伟、白震出席。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发展理念、重大举措和政治保障,提出了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确保到2021年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说明和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谋略新举措,对于我们做好当前和“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系统广泛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积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辅导培训班、专家授课、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用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要按照中央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和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科学谋划、深入研究制定全省监狱工作、戒毒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发展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指出,要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在思想建党的要求,为党员在廉洁自律上树立了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系统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精神,作为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组织全体党员对照文件进行原原本本、逐条逐款学习落实,使《准则》、《条例》要求深入人心,真正把纪律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要把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听党话、跟党走,在政治立场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始终同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全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为全体党员作出表率。省厅、监狱局、戒毒局党委要及时对《准则》、《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