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石狮检察院:积极探索促进刑事和解

2015-11-03 10:36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检察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环节执法办案始终,从帮助犯罪人的社会回归及恢复社会秩序和创伤的角度出发,对正在办理的符合条件、有刑事和解可能的案件,积极探索不同方式方法,因案施策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期以来,石狮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和解工作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专门成立了案件刑事和解工作组,对符合条件、有刑事和解可能的案件,根据具体案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时间表和责任人,着手开展刑事和解,以刑事和解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所附条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在开展刑事和解过程中,积极探索,妥善寻找突破口,释法说理,情法交融。

  该院控申科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充分发挥检警协作、检调对接的工作平台,相互配合,共享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将矛盾妥善化解在基层。

  依托全省率先开展的巡回检察机制,石狮市检察院与乡镇综治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大调解功效,取得了“检力下沉到基层一线,工作开展到前沿阵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良好成效。(詹伟志)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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