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依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抓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阳光信访。先后制作宣传彩页800余份,版面12块,横幅8条,对信访人须知、告知信访人信访部门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哪些属于违法行为以及信访人违法犯罪后如何处理的十五种情形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守法用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通过正当渠道,规范有序信访。
强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工作能力。围绕控申工作,就《关于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实施办法》、《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职责和程序》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的职责,同时加大各县市检察系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要检察长和党组书记靠前指挥,坚持到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共为基层群众解决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活困难等各类信访事项40余件。
整资源,切实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奇台县检察院在西地镇桥子村和西北湾镇二三村分别建立了检察工作联系点,昌吉州检察院与乔子村和二三村分别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还根据基层实际,制定了检察院约谈办法,最大限度的受理群众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信访事项,一方面确保群众的诉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做到了诉访分离,使部分涉检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司法程序。截止目前,昌吉州检察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96批(次)232人次,其中152批来访群众的矛盾已得到妥善处理。(黄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