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检察院侦监处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2015-10-28 17:17  来源:陕西政法网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第三阶段后,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抓手,完善质量评查机制,创新质量评查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行为规范化。

  坚持“三个做好”,夯实评查基础

  一是坚持做好组织领导。该处成立评查活动小组,责任划分明确。

  二是坚持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各县区院侦监部门召开规范执法培训会,当面解读《2015年案件巡查细则》的相关规定,征求县区院的意见建议,讨论制定案件评查得分表和月底问题反馈表,统筹安排评查活动。

  三是坚持做好操作规范。印发《汉中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完善评查核心指标体系,明确评查时间、范围、方式和程序。

  坚持“三个原则”,树立评查公信

  一是坚持客观原则。案件评查坚持中立、独立、客观地评查案件,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纠错、问责、引导”的作用。

  二是坚持全面原则,对案件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查,既深挖问题症结,又注重发现工作亮点和特色。

  三是坚持合议原则。不影响实体认定的瑕疵问题由评查人员认定,可能导致实体处理错误或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上错误的问题,由处内评查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认定。

  坚持“三个结合”,确保评查质量

  一是坚持评查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评查覆盖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立案监督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参与办案所有人员、所有办案环节,重点发现影响案件质量效果的深层次问题。

  二是坚持条线评查与自我评查相结合。在对各县区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评查的同时,侦监处也认真开展本处自办案件的对照检查工作。组织干警对该处2014年以来所办案件交叉评查打分,从而发现案件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培养良好规范的执法办案习惯。

  三是坚持查找问题与整改问题相结合。不仅评查出存在的问题,还分析背后原因,督促整改。通过前三季度评查各类案件678案,该处通报了406件执法不规范的具体案件以及26种全市侦监部门共同存在的问题。已反馈至各办案县院进行整改。(杨咪)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