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俊凡:精心办好每一案

2015-10-27 15:55  来源:河南长安网

  “案件没有大小,每一起纠纷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河南省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副庭长叶俊凡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00件,所办案件呈现出“零上访、零投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一切都源于他把自己的感情真正倾注在每起案件上。

  从军人到法官的角色转变

  2001年从部队转业到宛城区法院的叶俊凡,曾面对的是一无所知的窘境,然而他并没有在困难面前退缩。

  他深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需要过硬的政治素养、谙熟风俗人情,更需要透彻的法律专业素养。因此,在工作之余,他常常加班加点学习,精研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价值理念,以在部队学习掌握的哲学思辨和逻辑思维为基础,把法律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功夫不负有心人,2007年,他自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宛城区法院部队转业人员中的第一人。

  通过深入研究,叶俊凡对法官职业的定位,也有了新的看法。他认为,法官不应只是专注于单一方面的专家,而应当是既精于法律,又通晓社会各方面知识的大家,只有这样,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才不会是机械使用法律的机器,而是成为谙熟社会人文风情、灵活运用司法技艺、善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案件无大小都要全心投入

  “每天审理看似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但是这些‘小案’处理得好坏却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叶俊凡说。在他看来,每一件纠纷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他时常告诫自己,办每一个案件都要百分之百投入。作为法官,一个微笑、一杯热茶就能温暖当事人的心,就能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要甘于奉献,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在审理熊某诉郑某的离婚案中,叶俊凡了解得知,二人离婚是因为儿子。其子极其叛逆,还曾放火烧过房子。夫妻俩经常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互相指责,争吵不断。

  了解到这一情况,叶俊凡心想,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不属于离婚案件中的抚养监护范围,但该案看似是熊某、郑某的矛盾,实际问题在于孩子。于是,叶俊凡通知他们的儿子到法庭,经过反复谈心,最终化解了孩子与父母的矛盾,一家人又恢复了和睦。

  “是叶法官救了我们一家,他是我们全家的恩人。”离婚离出这样的结果,让熊某感动不已。

  判前说法判后答疑促和谐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身处矛盾的中心,必须厘清法律关系,敢于顶住压力、坚持原则,更需要一种勇于担当、高度负责的态度。叶俊凡说,法院的裁判应当遵循立法目的,坚持宽严相济的刑罚理念,引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教人们认识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因此叶俊凡审案时非常注重判前说法判后答疑,并把调解和释法答疑作为判决的延伸,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2014年8月的一天,在官庄街上开饭店的潘某卖废品时,把饭店废弃的消防气瓶当做一般废品卖给收废品的田某。田某的儿子帮忙卸货时,消防气瓶发生爆炸,面部被严重炸伤。田某将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田某、潘某各承担部分责任。

  判决后,叶俊凡了解到田某、潘某的家庭都比较贫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将来难以履行。于是,叶俊凡一边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责任、解疑释惑,一边积极做调解工作。最终田某在赔款数额上作出让步,潘某当场赔了钱。

  全心付出收获满满荣誉。自2008年至2014年,叶俊凡连续七年被宛城区法院授予“先进个人”、“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0年、2012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