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创新工作方式 积极建设狱内数字化法庭

2015-10-27 15:44  来源:青海长安网

减刑、假释属于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服刑人员改造、实现刑事司法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背景下,青海省法院系统和监狱系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部门的新要求,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内容,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全省7所监狱狱内数字化法庭全部投入使用,使全省狱内数字化法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14年以来,为落实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有效防止减刑、假释方面的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推动减刑、假释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宣判。青海省高级法院针对青海地域辽阔、监狱分布比较分散,点多线长,审判人员往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各监狱监管制度严格,群众无法到现场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不利于对案件审判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积极推动在监狱内建设数字化法庭工作。青海省高法、司法厅、监狱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倾注精力,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使狱内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青海省监狱数字化法庭第一案8月17日在西宁监狱开庭审理,代表着全省办理监狱内减刑、假释案件实现信息网络化,不仅拉开了全省各级法院利用狱内数字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各类狱内案件的帷幕,也标志着青海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数字化法庭主要针对审理监狱内减刑、假释案件设立的,由高清庭审主机、庭审应用系统、实体信息管理平台三部分构成。法院与监狱联合打造的狱内数字化法庭,是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深化狱务公开、推进刑罚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载体。青海7所监狱建成的狱内数字化法庭,呈现出两大亮点、实现了四项功能。

两大亮点:

一是风格统一,体现了法庭的庄重和威严。青海省监狱局投入资金105万余元,在监狱教学楼最敞亮的教室,进行了改造和统一装修,从审判席、书记员席到旁听席,从国徽悬挂到室内色彩搭配,都严格按照法院“规范化法庭”标准建设,使得数字化法庭功能区划分明确、色调厚重,体现了法庭的庄重和威严。

二是设施先进,满足了狱内庭审需要。青海高院投入资金280余万元,为7所监狱狱内数字化法庭配备了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高清彩色摄像机等先进的电子设备,集信息采编、数字加密、多轨录像、影像处理、画面分割、同步播放、存储系统等功能于一体。此外,设备采用了全嵌入式硬件架构设计,不仅能保证长时间的稳定工作,还能够有效防止病毒与网络黑客攻击,确保了庭审资料的安全。

四项功能:

一是实现了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狱内数字化法庭能为书记员、法官、法律监督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等参与诉讼提供举证示证、集中控制等多种功能,为完整、详实记录庭审全过程提供多种记录手段。同时,还能为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提供法庭智能预定,并通过与法院已有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为庭审信息提供直播点播等多种展现平台,从而达到“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得方便”的目的。

二是建立起了监狱、法院、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真正实现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的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和“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为不规范因素,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监狱办理的每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是实现了庭审现场网络公开化。在狱内数字化法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能够通过狱内数字化法庭安装的高清摄像机、网络视频传输系统实现庭审直播,并利用监狱信息化网络视频系统,实时把庭审现场画面传输到监舍、监狱会见室和多功能教育厅的电视屏幕上,让服刑人员在监区、社会公众和探监的家属在会见室均可收看庭审实况。在网络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实行全程监督,并允许其他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旁听庭审过程,达到以公开保公正,以透明促公信的良好效果,消除服刑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走过场、暗箱操作的疑虑和误解,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也让服刑人员的家属通过了解减刑、假释审理情况,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假释的机会。

四是增添了监狱法制教育阵地。狱内数字化法庭的建立,有效增强了公众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既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又有利于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成为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将产生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谓是一举多得,一措兼收。(何健)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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