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论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
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责任追究,必须把好“总关口”,牵好“牛鼻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表示,近年来,新疆各级法院党组不断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中央的要求清晰明确、掷地有声。就人民法院而言,能否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方略,能否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司法,能否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发挥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新疆2300万各族人民的安康福祉。
新疆法院各级党组牢固树立“党组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着力强化政治意识、担当意识、督导意识,通过点面结合,层层分解,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新疆法院思路明确:切实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五大责任”剑指要害,切中肯綮。
近年来,新疆各级法院党组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张春贤书记“四强”标准,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防范杜绝选人用人腐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被确定为自治区厅局机关实施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单位之一;深化作风建设,对法官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不断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政的表率。
狠抓监督,把公正司法摆在首要位置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各级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新疆法院强化抓队伍、抓制度、抓作风、抓查处、抓落实等,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政治定力、强化教育管理、强化选人用人”,在“三个强化”思想的引领下,一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胸怀大局、服务群众的法院队伍业已形成,在群众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
各级法院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司法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等正面典型感召人;开展正风肃纪、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警示人,激励法官干警坚守底线、筑牢防线、提升标线、远离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墙。
各级法院狠抓监督,坚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在首要位置,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评定和“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健全审判责任机制、监督机制、管理机制,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审判权执行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2012年、2013年高级法院工作报告在自治区人大会议上分别以99.06%、98.48%的比率高票通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是对法院落实主体责任的最高褒奖。
做好提质防腐“大文章”
正视现实,不难发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人民法院的集中表现。因此,各级法院把狠抓作风整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选择,将转变司法作风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4年以来,全区法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全员落实“零持有”“零报告”;高级法院在新疆法院网开通“民意信箱”,体察民情民意,受理并办复群众来信69件;高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巡查4个分中院,提出整改建议17条;开展审务督察,督察15个分中院、78个基层法院、38个人民法庭,发现和纠正问题53个,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司法不正之风。
各级法院党组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领导,为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撑腰壮胆”,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2014年以来,全区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起16人,并分3次进行了实名通报;免去法官职务1人,不批准担任法官职务3人;高级法院纪检组长与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主要领导约谈18人次,纪检组监察局与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高院机关干警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受理信访举报428件,转办406件,督办22件。重拳之下,一批“害群之马”得以清除,法院队伍更加纯洁。
近年来,各级法院树立起“第一责任”的意识、“齐抓共管”的意识、“较真碰硬”的意识和“久久为功”的意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级法院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