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中区检察院制定实施案件评查人才库管理办法

2015-10-26 17:04  来源:内江长安网

  为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案件管理质量,促进案件评查工作可持续发展,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制定《案件评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构筑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规范化评查模式具有重要意义。该《管理办法》共13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案件评查人才的选拔形式。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人员由政治处在全院检察干警中组织评选。目前,已确定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理论扎实的业务骨干和能力突出的青年检察人才共23人组成。同时,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外部监督,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共8人作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特邀人员。

  二是明确案件评查人才的培养模式。为提升人才库成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案件评查的质量,加强对案件评查人才库人员的培训。培训以提高法学理论素养、检察业务实战能力为重点,以前沿理论、新型犯罪实务及疑难复杂案件等为主要内容,以专家授课、案件研讨会、旁听检委会等为主要形式。

  三是明确案件评查人才的管理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案件评查人才管理监督档案。对新具备入选条件的,经推荐、审核、审批等程序选入人才库,对在案件评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评查资格,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安排等情形的终止其评查资格。(陈廷前)

责任编辑:王静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