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在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学院副院长郑欣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东科主持。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或业务骨干、厅法律援助管理局(中心)等70余人参加。
举办这次培训班就是着眼于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旨在促进全省法律援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为保证教学质量,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门邀请了贵州省内法律学科带头人和专家学者,突出宪法精神、新刑事诉讼法、诉讼可视化、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技巧与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情绪调适与压力管理等内容开展授课、讲解,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指导性。期间,实地观摩了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花溪区明珠社区服务中心,实地考察了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和遵义县龙坑镇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了培训学员座谈交流发言。
此次培训的突出特点是领导重视,筹备工作扎实有效;课程设置科学,管理严格,组织纪律良好;学习认真,反映良好,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受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此培训理论站位高、政策解读深、培训内容实,对搞好当前和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理清了思路,增强了信心。(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