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中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构筑失信惩戒机制

2015-10-26 13:51  来源:青海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1日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于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7月22日以来,西宁市两级法院已将1301件执行案件中的130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将被纳入失信名单而主动履行判决生效的义务。

据了解,2014年9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8名失信被执行人在青海法制报予以曝光,2015年已在西宁审判信息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对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随时公布失信信息。西宁两级法院还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出国、出境、限制其乘坐飞机、软卧、高铁、住高档酒店,让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后,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该名单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且将名单信息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部门对其予以信用惩戒。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让全社会去认识这些‘失信人’,压缩其生存空间,同时告诫那些不守诚实信用的人,‘失信’将付出沉重代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蒋清燕告诉记者。

据悉,该院还将在全省首次运用西宁市区建国路和夏都大道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2015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信息视频,其中对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将连同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件照片一并曝光。下一步该院还将计划在人员密集中心地段诸如火车站、中心广场等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视频,继续通过报纸、网络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西宁两级法院对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惩戒功能、威慑功能、引导功能。通过提高失信成本,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违法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从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及日常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不利影响,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链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单”。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以及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等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并予以曝光。(马振龙)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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