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受理案件增幅明显、依法打击力度上升等7大新特点。
通报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以下7个新特点:
一是受理案件增幅明显。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682件,审结10110件,2014年比上年上升16.61%,2015年1至8个月同比上升6.85%;
二是依法打击力度上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0616名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315人、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含死缓)的209人,重刑率为12.39%;
三是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效果好。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煽动分裂国家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对一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良好;
四是死刑案件办案质效高。截至2014年底,报请最高法核准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5年保持100%;
五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当。既严惩严重犯罪,又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适用缓刑情节的被告人兑现刑事政策,宽严得当、宽严依法。依法对28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180人免除处罚;
六是涉毒和经济诈骗犯罪案件明显上升。毒品犯罪案件呈连续增长势头。2013年审结的一审涉毒犯罪案件同比增长了32.59%,2014年同比增长了15.49%。经济诈骗犯罪案件也不断增多。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普通)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犯罪案件227件,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2.25%;
七是案件审理难度增大。如审理经济诈骗犯罪案件,被害方强烈要求挽回经济损失,被告方主张系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要求尽快放人。稍有不慎,往往会引起上访,甚至闹访。尤其是在区分民事纠纷还是诈骗犯罪的问题上有争议,审理难度较大。
针对新问题,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贯彻刑事法律和司法政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阳光司法。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把化解矛盾作为刑事审判的目标和着力点,注重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将调解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全过程,创新调解举措,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防止形成积怨。(张小娟 杨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