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走出高墙后改恶从善还是再入歧途,关乎小家庭的幸福和睦,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获悉,近年来,该局连续四年开展“特别家书”活动,完善服刑在教人员延伸帮教、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前中后全程关爱帮扶格局,让小小书信承载起浓浓温情。截至目前,该局已寄发“特别家书”329封。
“家书”寄乡情,传递温暖安人心
“感谢你们让我和失散多年的姐姐再次相逢。现在她每个月都来看我,让我体会到了亲情的宝贵。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给我送来祝福和教诲,我将这份难得的温暖一直保存着……”这是来自沙洋平湖监狱伍家岗籍服刑人员张某回复给区司法局的一封“特别家书”。
2013年,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年前,张某收到区司法局寄发的“特别家书”后,回信提及希望帮助寻找其失散多年的姐姐。
收到来信后,区司法局组成工作专班,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立即联系其住所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街道,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和张某姐姐取得了联系,实现了张某多年的心愿。
伍家区司法局连续四年向原籍系伍家岗区服刑人员寄发“特别家书”,向服刑人员介绍家乡的最新发展、全新变化以及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等,鼓励他们放下包袱多学习,丢掉恶习练技能,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家书”系纽带,无缝衔接巧安置
不久之前,在伍家岗区司法局和大公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局又成功安置了一名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的刑满释放人员罗某。
据沙洋汉津监狱介绍,罗某因故意杀人罪入狱,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无依无靠,且精神偏执,出狱后对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威胁。罗某在接到区司法局寄发的“特别家书”后,希望出狱后能得到相关政策救助,委托监狱工作人员转达他的渴求。
因为罗某案情特殊,他的家人始终不能原谅罗某杀害自己父亲和侄子的罪行,家属坚决拒绝接纳罗某。了解情况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牺牲了大量时间,反复进行思想劝解工作,最终罗某的家人打开心结,接纳罗某,并同意出资将罗某安置在福利院。
同时,区司法局积极协调民政、公安部门,为罗某办理户口、临时救助和低保,还出资为罗某购买了生活日用品送到福利院。
近年来,先后有20余名和罗某一样“无住房、无户口、无收入”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凭借“特别家书”知晓了帮扶政策、得到了及时救助、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家书”送关怀,倾力帮扶促回归
“帮扶工作不能局限于一时,要给予刑释解教人员长期关注,要帮到点、帮到位、帮到底,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真正融入社会、积极奉献社会。”伍家岗区司法局局长何立在谈及安置帮教工作时这样说到。
刑满释放人员周某,因故意杀人罪于1997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数次减刑,于2012年8月刑满释放。出监后,其儿子拒绝接纳周某。正在周某无奈的时候,他想起了怀里的这份“家书”。
他带着“特别家书”来到区司法局后,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并积极为他提供最大的帮助。这一坚持就是三年,在周某生活困难、重病住院、就业无门的时候,区司法局先后为其办理了户口、身份证、低保、临时救助金等,还送去1500元的慰问金和1600元的住房补贴,随后又帮他成功的解决了住房和临时就业问题。
周某时常对工作人员说,没想到这封“家书”竟然带我找到了第二个家,回家的感觉真好。
据了解,伍家岗区司法局在竭力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困难的同时,还积极衔接相关部门,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并先后与宜昌市外滩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时运物业总公司签订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教协议,建立起三个过渡安置帮教基地。
三年来,伍家岗区司法局已向辖区大型超市、修理厂、私营企业等推荐刑满释放人员49人,先后有123名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参加就业培训,掌握了谋生技能,成功实现了再就业,顺利步入了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回归道路,迎来了自己崭新的人生。(田涧 丁静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