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0时,山西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推行“节简高效”的远程视频审判模式,以及晋城市泽州县法院视频开庭审理的一起跨省离婚纠纷案件。
为突破制约审判工作的瓶颈,有效解决受案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太原市迎泽区法院自2013年6月以来始终积极探索,在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审判中大力推行远程审判模式,走出了一条提高审判质效、缓解用警压力、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提押风险的新路子。同时与迎泽区检察院共同制定了相关规程,界定了适用条件,明确了工作原则,规定了实物与视频传输相结合的证据认定规则,建立技术保障责任制度,做到事前检验、实时检验和事后核对,通过电子信息的记载,确保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远程视频审判模式的运用节约了诉讼成本,降低了押解风险;加快了案件审理,提高了司法效率;增加了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公开;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方便被告人参加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近年来,省高院确立了大力兴建“科技法庭”、大力提升科技含量、大力提升审判质效的总体思路,在安排部署全省三级法院都要建立“科技法庭”,都要借力科技手段,都要做好科技与审判融合推进工作的同时,在晋城市泽州县法院尝试远距离视频开庭和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开展简易刑事案件视频审判的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省高院在全省中院院长会议和有关专业会议上积极倡导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探索司法为民便民、提高审判质效的有益做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省高院着手制定全省《远程视频审判操作规程》《远程视频审判提押规程》和《远程视频审判技术保障规程》,具体规定远程审判的原则等要求,在全省法院逐步由点到面、由个别到所有,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行远程视频审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