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锐,现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主任检察官。2005年至今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近300件,无一例错诉、漏诉。2013年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获“优秀论辩奖”;2014年被评为首批成都市检察业务专家,同年被评为成都市群众最喜爱十大检察官,2015年被评为成都市劳动模范。
今年6月,叶锐顺利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重点课题项目。10年中,他立两次个人二等功、多次十佳公诉人称号、300件无错漏诉刑事案,面对荣誉,叶锐总是微笑着摇摇头,坚称自己做得并不够好,还需继续学习。这个“成都劳模”就这样在公诉席上捍卫着法律的威严,也维护着群众的利益。在正在进行的“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从全省申报者中脱颖而出成为60名候选人之一。
高效办案打击刑事犯罪捍卫法律威严
2005年10月叶锐定岗于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一处,从检10年来,办理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近300件,但无一例错诉、漏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普通刑事案件诉讼中,聚众斗殴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身份认定困难、幕后主使证据难以固定,是难啃的‘硬骨头’。”叶锐表示骨头再硬也得啃。今年叶锐就带领办案组办理了肖某等人聚众斗殴案,该案双方参与作案人员数十人,仅在案犯罪嫌疑人就有22人,且还有多人在逃。由于本案双方在公众场所公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叶锐带领办案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消化案卷材料,走访案发现场,并与侦查人员交流。不仅成功的将22名在案犯罪嫌疑人起诉,还依法追诉了另外在逃的3名犯罪嫌疑人,从而使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于其所具有组织结构严密、非法控制性强、暴力特征明显等特点,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更大影响。2011年,叶锐主办了张某高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本案侦查阶段,为及时打击犯罪,叶锐三人专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中,与公安机关吃住在一起,封闭办案,在10天内将40余卷,近万页的案件材料消化完,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的内容。在移送成都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叶锐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制作了近200页1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并顺利将本案起诉至法院。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后,判决书认同了本院起诉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法院宣判后叶锐才松了一口气,可如此大的工作量,连轴转的强度早已成为叶锐的经常性模式。
公正办案回应群众诉求维护民生利益
叶锐在办案过程中,既注意案件本身的审查起诉,也注重案件涉及的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努力做到既准确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叶锐在办理杨某故意伤害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属仅剩下年老多病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生活极其困难。家人的遇害不仅在精神上,亦在物质上给这个家庭致命一击。在审查起诉期间,在得知被害人家属的实际困难后,叶锐及时建议被害人家属提起国家救助申请,并及时将被害人的申请移交成都检察院控申部门,希望通过自己的帮助,使被害人家属能在审查起诉环节获得一定的经济帮助。
2010年叶锐办理了一起17人电信诈骗案,此案不仅犯罪嫌疑人众多,而且被骗群众近40人,涉案金额近300万元。回忆起该案件的审查,叶锐说那个时候经常有群众打电话或直接上门找他,询问案件进程和赃款能否追回。为了避免出现冻结期满后出现款物真空状态,他反复提醒公安机关注意款物冻结期限。经过4个多月的审查,案子进入庭审,然而庭审现场有3名群众反映了被告人新的犯罪事实线索,案件必须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0年6月18日案件再次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庭审后,叶锐不忘受害人的诉求,积极和法院方沟通,向法院讲明被害群众要求挽损的诉求并提醒法院保证扣押在案的款物数量,确保全部款物准确退还到群众手中。
从事公诉工作10年来,叶锐努力做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归理论,他领悟到公诉工作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份事业,他实现了公诉人客观公正、拼搏向上、勇争一流的职业精神。(王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