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法院多年来,一直注重“三防工作”,严格把控安全保卫工作,并通过五项措施加强此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职责。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始终把安保工作作为重心,首先是一把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陈居建为组长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定职责、定人员,强化责任。
二是细化量化安全保卫措施。根据当前日益复杂的安全防卫形势,制定《格尔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细则》,内容涉及审判、送达、执庭、信访以及生活区等各个方面,使安全保卫工作更加具体化、细致化、常态化。
三是组建全方位监控网络。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格尔木市法院安装监控探头13处,覆盖整个办公区及家属区域,24小时全方位监控,可使突发事件自动跟踪抓拍,往来法院人员的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以上。
四是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室。针对以往没有专门值班室的情况,该院想方设法挤出一间办公室,法警大队24小时安排法警值班,配置全套洗漱、休息设施,并安装一部直拨电话,保障通迅畅通。
五是“两道关”确保审判安全无事故。第一关是保安检查登记,对当事人随身携带的不明物体予以专柜存放;第二关是法警值守,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大厅,由法警随时对可疑人员进行审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格尔木市法院技防加人防的一系列措施,使全院的安全防范工作有了实质性地提高,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汪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