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永强:心中有信仰,办案有力量

2015-10-12 10:33  来源:检察日报

  【人物档案】欧阳永强,1967年3月出生,现任河南省沈丘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从检20多年,先后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欧阳永强是河南省沈丘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在近几年的办案工作中,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对于办案工作,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心中有信仰,办案有力量;心中有人民,责任敢担当。”

  做人要有底线

  2013年3月,欧阳永强刚走马上任,就接到周口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特大渎职案件。

  该案涉及职能部门多,时间跨度长,涉案企业负责人又不在沈丘居住。为避免案件流失,欧阳永强制订了详细方案,确立突破案件关键点是“证、控、供”同时进行。并由18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开启侦、捕、诉、技、警等“兵团”作战模式。经多方努力,先后对居住在漯河、周口等地的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外围查证、抓捕、讯问犯罪嫌疑人也同步进行。

  10天里,欧阳永强带领干警往返周口、许昌、平顶山等地30余次,查询金融机构10多家,审查各类会计凭证300余份,固定相关书证200余份,最终追回涉案赃款497.2万元,翟某等6名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制裁。

  侦办该案的过程中,说情、干扰,甚至施压者纷至而来。一位说情者说:“老弟,论官职我比你高,论人脉我比你广,论家庭条件我比你强多倍。你父亲去世不到三年,母亲卧床快十年,以后还要花许多钱呐。”说着,掏出一兜钱丢在茶几上。欧阳永强拦住他,义正辞严地说:“我是需要钱,可不应该拿的钱我绝不要,这是我做人的底线!”说情者面红耳赤,只好拿起钱走了。

  斗智斗勇破要案

  2013年7月,经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市检察院两级院指定管辖,沈丘县检察院负责查办安阳县原副县长王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

  王某在接受讯问时,早有心理准备,或装聋作哑,或避重就轻,对涉及的问题只字不提。证人也三缄其口,取证工作多次受阻。欧阳永强决定对王某采取政策攻心和证据震慑战术,他一方面劝其坦白从宽,另一方面适时抛出所掌握的几条消息和证据。

  当王某心理防线开始瓦解时,欧阳永强乘胜追击,讯问其办公室内大量购物卡的来源、为什么通过安阳某房地产公司转账在天津购买房产等问题。王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交代了从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7.5万余元,挪用破产清算公款40万元购买某上市公司原始股,在申报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925万元经济损失等犯罪事实。

  最终,王某被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面对家人愧疚难言

  “欧阳永强是一个对工作绝对认真负责的人,经常无暇顾及家庭,他自己也很内疚。”沈丘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威感慨地说。

  2015年4月10日,欧阳永强准备带人到郑州抓捕嫌疑人刘某,看着病床上86岁的老母亲,他说:“娘,我急着去郑州办事。回来后我好好陪您!”谁知,当天下午,母亲的病情恶化。第二天上午,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晚上九点多钟,妻子电话催促欧阳永强说:“你快赶回来吧,这可能是见咱娘最后一面了!”

  赶至家中已是凌晨,欧阳永强跪在母亲面前,哭喊着:“娘,您睁开眼吧,儿子回来了!”也许是听到了欧阳永强的呼喊,奄奄一息的母亲睁开了双眼,不到两个小时,母亲安详地走了。2010年的4月,因在外办案,父亲突发脑溢血,欧阳永强没能见其最后一面。这个表面坚强的汉子,其实一直怀着对家人深深的愧疚。

  从检20多年,欧阳永强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先后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吕峰 张然 陶海涛)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