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公安局办案场所实现同步录音录像

2015-10-12 14:56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期,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公安局对办案场所审讯系统再次升级改造并验收。至此,格尔木市公安局所有办案场所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过程全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

  格尔木市公安局针对前期各执法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再次投入88万元,对格尔木市公安局第一、二办案中心、黄河路派出所、金峰路派出所、站前路派出所、昆仑路派出所、西藏路派出所及察尔汗派出所8个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及视频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并于9月14日对新加装的设备进行了验收。

  验收过程中,格尔木市公安局对各执法办案场所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进行开机试用,同时对所有视频监控存储时间进行了现场计算。经测试,格尔木市公安局所有办案场所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均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讯问过程中出示证据和犯罪嫌疑人辨认证据、核对笔录、签字捺指印的细节均在画面中予以反映,办案区的声像监控资料保存达到了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蓝海梅)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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