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专项监督活动,与市环境保护局会签出台了《关于建全检察职能与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为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两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截至目前,该院联合环保局深入辖区14个乡镇场开展“践行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同时,该院开展九龙江入海口挂吊养殖清退专项整治工作,已清退非法挂吊水产养殖5000多亩,有力保护九龙江入海口生态环境和水质质量,并主动走访九龙江入海口重点污染企业12家。(林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