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落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员工作机制的通知》,深入推进市检察院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设置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员是攀枝花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司法公平,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过硬”检察队伍的又一重要举措。根据工作机制,该院选取了22名同志担任纪检监察员,做到强化廉政教育,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和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监督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定部署和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检纪、规章制度、办案纪律,并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确保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同时,协助开展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党风廉政考核和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工作,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让“立检为公,执纪为民”落到实处。(冯国栋 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