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普法理念,用通俗易懂的三字口诀,指导全院干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执法者、熟懂法,重学习、强素质。结合打造“学习型”机关活动,全体干警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把常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为常态学习,并结合多种模式,采取请法律知识渊博、实战经验丰富的法官集中授课、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坚持不懈长期抓好各项学习,打造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
先调解、再审理,定原则、建机制。紧密结合案件审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普法新模式。各派出法庭选取典型案件,利用巡回审判车,在村庄、集市将调解、开庭过程展现在百姓面前,结合案例宣讲法律知识,坚持“办理一案,普法一片”。
普法员、与时进,搞宣传、进村户。采取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深入企业,进入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劳动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与企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侯云 孙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