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诠释事业追求
追记河南省罗山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丁益辉
1971年出生的丁益辉,生前任河南省罗山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2014年9月11日因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2015年1月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特别贡献司法所长”,同月,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全市开展向丁益辉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4年9月10日,丁益辉与往常一样又忙碌了一天,整理完当日两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评估调查情况后,感觉身体不适,便匆匆告别镇政府门卫回家,此时已是22时。到家后,丁益辉让妻子倒杯热水,喝了两口就躺在沙发上。当日23时,他脑溢血突发,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7时离开人世。
丁益辉在岗23年,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480起,平息辖区群体性事件20多起,人民调解调成率达到97%;办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310件,为社会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2011年3月的一天中午,城关镇大园社区的王某找到丁益辉倾诉自己的苦衷。原来王家共有4口人,妻子常年有病,儿子离异后撇下5岁的孩子。为撑起这个家庭,年近六旬的老王农闲时到附近木材加工厂务工,不料因机械故障致右手严重损伤,住院治疗花费1.3万余元,康复后老王多次找到用人单位索赔无果。在对该案的调解中,丁益辉反反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剖析案情,历经6个月,最终为老王争得5.65万元的赔偿。
丁益辉匆匆地走了,43岁的生命是那样的短暂。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生命诠释了自己对党的事业的崇高追求,用生命抒写了壮丽人生。(李向华 孙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