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四川成都法院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三项活动”暨寻找“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大型全媒体报道活动正式启动。成都中院表示,将通过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对外充分展示成都法院、法官新气象,对内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热情。自活动启动以来,各法院积极参与,踊跃推荐“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候选人。
近日,记者走进蒲江法院,将镜头对准了“成都人民满意的法官”候选人——来自该院民二庭的法官高红城以及石象湖法庭法官黄玉彬,实地感受他们的法官生活。
他语速不快,吐词清楚,偶尔会用手挠一下脑袋,有律师说和他交流起来觉得着急——他就是高红城。但他自认为是天生“疲(慢)性子”,加上长期从事法官职业,养成了这种慢工出细活的习惯。
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的高红城,1990年进入法院一直在一线工作,现任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曾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成都市表彰为2009-2013年度“成都市劳动模范”。
“做好一天法官‘易’,做好一生法官‘难’。”高红城这样说道。
用新思路判好“棘手”案
“民商事案件涉及千家万户,如果就案办案,不讲究方式方法,无论谁胜谁败,都会形成‘讼息事难了’的局面,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蒲江法院法官周云峰介绍说,高红城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摸索出“策略+技巧”的审判新思路,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胡某与某公司之间的股权纠纷在蒲江闹得沸沸扬扬,后起诉到蒲江法院。高红城接手案子后,了解到这是一起国企改革引起的股权纠纷案,假如案子不仔细调查,稍有差错,法院的判决可能会损害200多名职工的权益,从而引发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他到实地多次调查后,便召集职工代表及其代理律师召开“通气会”,说明法院调查的情况,同时在会上也详细了解他们的诉求。为妥善解决国企改制过程中遗留问题,避免引发群体性纠纷,高红城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理顺工作中的矛盾点。后经协调,在蒲江各界看似“棘手”的案子,被很快判决下来,结果让当事双方非常满意。
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时疏忽的判决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
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受害人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起诉到法院。承办此案后,高红城立即与车辆投保单位取得联系,对车辆投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多次组织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将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得到双方当事人家属的认可。
庭审后,高红城为了不留案件后遗症,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及时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各方均表示不再上诉。保险公司在判决期限内支付了各项赔偿款,家属情绪得到了安抚。高红城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心”换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2年,高红城审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工作中,他是一位好法官,是一位好同事,但在爱妻和孩子眼中,他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父亲。曾有多少个法定大假,家人很希望全家一起游玩,但他独自一人在单位加班分析案情。“孩子现在就觉得和他不亲了,有时他忙,我让孩子给他打个电话,孩子心里总有情绪。每次看到这种场景,我心里未免有些心酸!”说到这里,高红城的妻子眼睛有些泛红。“一位称职的法官,注定他的生活圈子很小,不能与社会上的人走得太近。我是一名法官,手中握着国家的法律,要做到人民满意,我就得是一个孤独的人。我现在欠家人的很多!”高红城说此话时,声音不大,但掷地有声。
高红城深知,作为一庭之长,不光是自己要洁身自好,还必须带好身边的下属、同事。他用实际行动告诉身边的每一位同事:“要做好一名法官,除了要忠于法律、情怀于民,还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压力。”(夏旭东 刘方祺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