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院为市金融办“金融司法服务中心”授牌,并将在市金融办驻点办公,这是市中院助力金融发展的又一举措。
市金融司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与市金融办对接,协助完善金融运作机制;拓展司法服务职能,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接受金融机构网上网下法律咨询,实现对金融部门开展金融服务的“无缝对接”;协调金融办、金融机构、企业各方调处金融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金融安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全市十二个基层法院也将相继成立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在市中院金融司法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近年来,三明市中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并实施《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信贷纠纷“十条措施”》、《关于为推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拓展优化金融司法服务,维护促进金融行业发展,为我市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司法服务环境。(罗鸣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