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2015-09-16 15:27  来源:云南长安网

  日前,云南省昭通市出台“三项意见”,搭建“三大平台”,狠抓“四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全力创建法治平安和谐昭通。

  一是出台“三项意见”。出台《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意见》,对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16项任务45项具体改革举措和涉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14项任务52项具体改革举措,全部落实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昭通的实施意见》,全力建设符合昭通实际的法治体系。出台《关于在全市村(社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和谐。

  二是搭建“三大平台”。搭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了县区级、乡镇级、社区级、网格级“四个层级”网格化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全市40个乡镇229个村(社区)积极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搭建综治信息化平台,全面建成覆盖全市144个乡镇和市、县、区所有综治成员单位的综治信息系统平台。搭建乡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昭阳区凤凰办事处、大关县玉碗镇成功申报为全省乡镇综合服务平台试点。

  三是狠抓“四项工作”。狠抓执法司法公开,公安机关制定了推进警务公开具体改革意见,检察机关实行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审判机关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公开以及诉讼服务、执行指挥“两个中心”建设。狠抓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规范了警务、检务、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环节全程管控。狠抓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发布《案件评查工作规范》、《执法问题通报问责办法》等措施办法,建立健全冤假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狠抓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昭通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通报问责办法》,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确有错误,及时按法定程序处理。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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