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中院异地管辖行政案件首案开庭

2015-09-15 09:54  来源:河南长安网

  9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规到信阳市,对张某、董某诉信阳市政府行政征收一案进行巡回审判。信阳市常务副市长冯鸣代表该市政府出庭应诉。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2015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补充规定》,规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信阳市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南阳市的同类案件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此前,信阳市人民政府委托该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对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张某及妻子董某认为自家的土地和房屋被征过程中,政府有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信阳市政府送达应诉通知书,并明确告知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法律法规。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仅能够充分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对原告的尊重,更能起到有利矛盾化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作用,为营造全民守法氛围做好表率。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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