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2015-09-14 15:45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一条主线,在思想上亲民,在方法上便民,在效果上利民,努力搞好热情服务、提高办案效率,忠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立案登记制解决“立案难”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都匀市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责成立案庭牵头组织学习贯彻好该意见的精神,并要求迅速将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同时强调,在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为做好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转变,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主楼设立了3个登记立案窗口,实行立案导诉和立案指导制,并为立案庭增派人手,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立案登记制运行至今,该院共登记立案1403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9.29%。当事人普遍反映现在立案方便多了,并形象地称之为“立等可取”。

  车载巡回法庭解决“诉讼难”

  针对都匀市山区多、交通不便、老百姓居住分散的特点,都匀市法院提出了“让法官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工作原则,推行“车载巡回法庭”,随时随地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居民社区、农家小院、偏远村寨和案发地,就地开庭审理,方便群众诉讼,以最快的速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的奔波劳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车载巡回法庭”选取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相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在农村易发、多发的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并邀请当地村民参加旁听,庭审中由办案法官说法析理,庭后为当事人及旁听群众释疑解惑,耐心讲解判案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通过耳闻目睹一个又一个的真实案例,让老百姓接受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车载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已占民事案件的17.78%,法制宣传达24场次,巡回里程达1万公里,难怪老百姓由衷地感慨“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了”。

  都匀市法院通过充分发挥“车载巡回法庭”宽领域、广覆盖的优势,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积极主动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现在“车载巡回法庭”已成为对偏远村寨法制宣传的主阵地。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多年的难题,都匀市法院通过多项工作措施,努力化解执行难题。

  据介绍,该院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开辟了新途径;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继续加大执行曝光台建设,借助公共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和法院微信平台等方式,依法曝光一批“老赖”身份信息;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做好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同时,该院的司法为民不局限在为当事人提供一杯水、一支笔、一张纸的服务上。而是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便民利民的实效。

  此外,该院注重发挥人民法庭接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强化人民法庭在解决基层民间纠纷中的作用,赋予人民法庭作为法院诉讼服务点的职能,方便基层群众起诉、应诉及参与其他诉讼活动,努力让司法服务离人民群众近些再近些。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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