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推进基层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

2015-09-14 15:16  来源:茂名日报

以法引领,协同共治,这是近年来广东省茂名市以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为抓手,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农村基层普法和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2013年以来,茂名市在全市推行“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这个“茂名样本”不仅点亮了基层法治明灯,而且于2014年5月在广东省全面推广,还列入了2015年广东十件民生实事。

新实践:律师进驻全市1901个村(居)

2013年电白全面实行“一村一律师”制度。2013年11月,该市率先在全省推开“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于当年年底实现全市1901个村(居)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对律师驻村(居)有严格的规范。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先后4次听取该项工作汇报,将其列为2014年全市重点改革任务、2015年全市重点工作。各地将该项工作纳入“一票否决”的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并作为约束性指标。

“目前,村(居)律师工作有条不紊,与市司法局新领导班子的新思路、新举措有莫大关系。”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14年,邓泽友同志调任市司法局局长后,组织对全市村(居)及驻村(居)律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重新调配了驻村(居)律师,解决律师“水土不服”问题,以2至3名律师组团、“一镇(街道)一所”、当地律师搭配外地律师等有效管用的方式,重新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村(居)进行调配对接。

“以前的驻村律师不会讲我们的俚话,我们和律师沟通是‘鸡同鸭讲’,他听不懂我们的话;现在好了,新调整的李律师会讲俚话,我们反映的问题,她马上可以解答。”电白区霞洞镇山石村的崔老伯这样对记者说。

“律师公示牌、律师台签、工作台账、工作日志、服务流程等格式全市统一。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实行一事(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驻村(居)律师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向贤告诉记者,对签约驻村(居)律师的工作,制定了较完善的选派、管理、考核等制度,每年进行两次考核。

新变化:群众遇事找律师成为常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5年1月召开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市工作,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该市驻村律师主动适应新常态,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基层大批矛盾迎刃而解。

茂南区金塘镇州村冯姓三兄弟,因父亲遗留的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长达十多年。电白区陈某夫妇雇佣杨某打扫某单位宿舍卫生,期间杨某在擦洗防盗网时不慎堕楼重伤致死,双方家庭因责任分摊和赔偿事宜出现纷争。在这些案件中,驻村律师及时介入,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最终促成矛盾各方和解。

律师进村(居)当法律顾问,不仅解决矛盾纠纷,还为当地重大项目建设在法律框架内出点子、谋良策,维护百姓权益。

茂名化州快线公路工程是该市重点建设项目,是该市打造“半小时生活圈”的重要举措。但征地工作一度受阻,工程面临停建危机。驻村律师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使得茂化快线公路建设顺利推进。高州东方大道于2014年通车,也得益于“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制度。因为征地拆迁难,该路一直无法打通。驻村律师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后,东方大道三期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部实现无障碍施工。

新探索:营造社会协同共治大格局

“现在的茂名正从工矿城市向现代化滨海新城市转型,加大城镇化建设是茂名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随之而来的农村社会矛盾也会越来越多,处理难度也会越来越大。这要求我们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把矛盾的解决纳入法律框架内,以法‘定纷止争’。接下来还要进一步完善‘一村(居)一律师’制度,降低用法门槛,形成基层矛盾综合化解体系,营造社会协同共治大格局。”市委书记许光说。

2015年,该市确立了“一体两翼三大抓手”的工作思路,通过一大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建设来助推战略目标的实现。全市以“多管齐下”之措,夯实村(居)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建设,从源头上助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其一,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列入扶贫“双到”工作内容。其二,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列入村(居)“第一书记”工作内容。其三,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其四,按“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2015年全市村(居)律师每月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开展每月一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其五,全方位宣传“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组织了百名驻村(居)律师、“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干部进村(居)开展宣讲活动。市司法局全员介入,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与职能工作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其六,实施“以案定补”政策,以经济杠杆撬动律师和镇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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