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以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收到明显成效。
突出规范选任,让优秀干部“上”得去。
按照能挑大梁、能担重担的原则,大力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大胆提拔优秀年青干部,着力增强班子队伍活力。
一是选优配强基层司法所长。利用县(区)每两年举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公选,科学设定职位条件,面向社会选拔基层司法所长。加大对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培养力度,把31名综合素质高的基层司法助理员选任到司法所长岗位。
二是配强戒毒所领导班子。针对强戒所班子老龄化、非专业化的现状,在局机关、市强戒所选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中层干部担任所班子成员领导职务,优化强戒所班子结构、提升强戒所班子活力。
三是推荐交流优秀人才。积极向党委、政府推荐本系统优秀人才。近两年,全市有7名优秀司法所长进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班子。
突出人才配强,让基层队伍“壮”得大。
开展全市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情况清理工作,要求各区县局按照中央、省上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文件要求,与编制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充分使用好现有政法编制,做到空编必补、专编专用。空编的区县局制定了详细的进人计划,在年内做到满编运行。针对基层司法助理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力度,2015年全市144个司法所,共聘用司法协理员132人,基本保证平均每个所有2名工作人员。针对市强戒所扩容后警力不足的问题,公开选调强戒干警9名,招聘辅警56名,及时选配市医调中心工作人员3名,选聘派驻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
突出实绩考核,让不称职干部“下”得来。
抓住市委、市政府实施绩效考核契机,对县(区)司法局、市强戒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实绩考核。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通过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党委会议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实绩综合评定。县(区)局和强戒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绩效不好的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调整。2014年以来,根据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加大协管力度,对部分区县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共调整主要负责人3名,班子成员9名;通过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在区县局机关、市强戒所单位调整中层干部10名。
突出交流锻炼,让中坚骨干“流”得动。
推进“向上挂职”和“向外挂职”的多岗锻炼机制。近年来,选派市局机关、县(区)司法局、强戒所单位共1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政法委、投资促进局、市局机关上挂锻炼,选拔6名年轻优秀干部推荐到市委政法系统递进班培养,选派1名正科级干部到新调整的联系村——古蔺县马蹄乡兰花村任第一书记,有效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基层经验。加强内部岗位交流,重点加强局机关与强戒所、局机关科室之间的干部交流。2015年,对局机关10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5名中层副职交流提拔任职,重点选拔配强市强戒所大队长2名,切实提升了岗位适应能力和履职能力。
突出教育培训,让干部素质“提”得高。
着力在提升班子队伍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在全系统开办《酒城·司法行政讲堂》、干部读书班等多种形式,邀请全市知名专家学者、律师、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干部每季度轮流为干警上党课、讲国学、释法治、学专业,形成“领导带学、科长督学、干部述学、相互评学”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党校集训、推荐典型等方式,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培训和锻炼。近两年来,累计培训干部25期455人次,共有13个集体44名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班子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力提升。
突出服务大局,让法律服务“做”得强。
一是积极参与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选聘16名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团成员,对党委政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煤矿企业整顿、关闭重组,房地产开发与业主重大解体纠纷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提供全过程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是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全程参加泸县“5.11”煤矿事故、泸州摩尔商场天然气爆炸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在中山、贵阳、昆明等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选派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开展援助工作。成功办理纳溪区384名农民工吉林讨薪案、千名川籍农民工包头讨薪案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法律援助案件,先后获得王东明书记和魏宏省长的肯定批示。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在泸州军分区、各县区武装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维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市医疗调解中心成效明显,该中心成立一年多来,排查化解46件医患矛盾,立案调解80件,患方诉求1200余万元,最终调解赔偿453.7万元。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在全省医疗纠纷预防与调处电视电话会议上,刘强市长代表泸州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王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