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交检察院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2015-09-14 10:47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日,山西省古交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办法明确了犯罪记录封存的内容和范围。规定“犯罪记录”是指涉及未成年人自侦查开始至刑罚执行完毕时,记载其犯罪情况的全部案卷材料。封存的范围包括,反映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各种纸质案卷材料和相关电子记录信息。明确了犯罪记录封存的对象、犯罪记录封存程序、对封存记录的查询程序和要求。查询依据严格规定为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侦查监督部门应严格审查查询申请,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后,7 日内书面做出是否许可决定。对依法不应当查询的申请应明确答复为“无犯罪记录”。明确了涉及封存工作的责任追究。对于应封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而未封存的,及违反规定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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