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综治委: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15-09-12 20:22  来源:陕西政法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 69号)要求,近日,陕西省综治委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的工作意见》,对推进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15年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所有城市社区、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形成地域清晰、覆盖全面、归属明确、综合服务管理到位、基层居民自治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在网格的划分上,城市社区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500—800户左右(或一个居民小区、村民小组)为标准划分若干网格,工矿、企业、学校、农(林)场、部队驻地等可划分特定网格,并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配备专兼职网格员,负责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以每个网格的小平安汇聚起全社会大平安。

  《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的工作意见》提出,要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工作队伍健全、信息平台高效、经费保障到位、场所设施完善和一站式、动态化便民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达到100%,

  省综治委要求,各地要坚持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把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不断优化网格服务管理功能,规范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运行机制,确保网格与基层平台衔接贯通、高效运转,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赵波)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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