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厅: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5-09-12 19:31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日,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在靖边县顺利召开。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法制总队总队长周俊峰、榆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靖边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常少海、县委政法委书记邬晓君出席了会议,省公安厅研究室、政治部、治安局、禁毒总队、刑侦局、经侦总队、交警总队、法制总队有关领导、各市区公安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法制支队长、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及执法示范创建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榆林市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区公安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法制大队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靖边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局机关办案中心和杨桥畔、西郊两个派出所,详细了解了靖边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受立案工作、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执法音视频采集应用工作、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和各类执法办案台帐的规范化管理、使用情况,观看了靖边县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视频汇报。

  座谈会上,榆林市公安局、靖边县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等12个执法示范创建单位作了经验介绍。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榆林市公安局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靖边县公安局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与考核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各警种、各部门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工作做得很细,不论硬件还是软件都十分规范,值得全省公安机关学习。

  向厅长充分肯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中取得的成绩,他认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始终以保持先进性、示范性为目标,务实创新,特色鲜明、效果突出,总体呈现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把执法示范单位建设置于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优先位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警种积极参与,自下而上合力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标准,动态竞争。确保了执法示范单位立得住、树得久,示范作用明显。

  关于下一步工作,向厅长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标准、加强管理,切实把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龙头来抓,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的主动性。作为执法示范单位,既要有荣誉感、自豪感,更要有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要进一步做到“两个再强化”,即组织领导、全警协同。

  二是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在创新发展中始终保持先进性。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在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能够代表本地区执法最高水平的单位选拔出来,“宁缺勿滥、好中选优”。已命名的单位要始终做到“三个表率”,即在践行法治理念上、在落实上级部署上、在强化执法管理上保持先进性。

  三是要加强督导,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好示范单位引领带动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指导服务上抓落实、在宣传推广上求突破。

  法制总队总队长周俊峰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学习传达汇报到位。迅速向党委汇报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争创工作的思想动员。

  二是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照参观交流发现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分解,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争创部、省执法示范单位成功。

  三是宣传推广到位。用足用好公安机关自己的宣传手段,积极协调电视台、报刊、网络、微博等各类社会媒体,大力宣传执法示范单位工作做法和突出成效,展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李海军)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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